旅游演艺几乎已成为旅游景区和旅游目的地的标配,游客们几乎都有观看五花八门“演出”的经历。从最初的震撼和追捧,到如今口味越来越高,消费者对旅游演艺的期望值不断攀升。
的确,旅游演艺产业的蓬勃发展更多体现为数量上的暴增,但内涵提升和业态创新还未跟上。近日,国家首个促进旅游演艺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印发,能否引发旅游演艺产业的新一轮升级?
清明假期,你有没有出门去踏青旅游?在景区,有没有体验一下各种各样的旅游演艺项目?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背景之下,旅游演艺几乎成为旅游景区和旅游目的地的标配。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主任宋瑞看来,形式多样、不断创新的旅游演艺为丰富游客生活、传播地方文化提供了多元渠道,但如果缺乏对产业发展的有效引导,各种发展冲动可能会使其落入低水平重复和恶性竞争的漩涡。
就在清明假期前,文化和旅游部印发了《关于促进旅游演艺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首个促进旅游演艺发展的文件,将对旅游演艺这一业态的科学发展做出全面系统引导。
品牌频出业态多样
我国旅游演艺的起步,可以追溯到1982年。当年陕西省歌舞剧院古典艺术团在西安推出了《仿唐乐舞》,此后,旅游演艺风声渐起。2004年,结合景点特色和地域文化的大型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在广西亮相并大获成功,一时之间,成为广西一张亮丽的旅游名片。有统计显示,《印象·刘三姐》在2004年下半年就获得了7900万元票房收入,接待游客30万人次,2015年接待游客150万人次。在《印象·刘三姐》的成功示范之下,国内形成了一股旅游演艺的投资热潮。对于游客来说,虽说不一定都亲眼看过这些演出,但至少听过“印象”系列、“千古情”系列、“又见”系列等标志性的旅游演艺品牌。
经过多年发展,旅游演艺市场日渐丰富。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发布的《旅游绿皮书》研究显示,按照旅游演艺演出场所的类型,我国已经形成了主题公园演出——为配合主题公园而开发,只在主题公园内演出的各种演艺;实景演出——把旅游目的地真实的自然环境转变成巨型演出舞台,以当地居民和居民的日常生活、风土民情、风俗习惯等转化成艺术素材的各种演艺;独立剧场演出——在旅游目的地的专业剧场和演艺餐厅、茶馆内针对旅游人群打造的旅游演出产品,以展示当地文化特色的歌舞、戏剧、曲艺、杂技等演出形式为主的综合演艺。
旅游演艺兼具文化属性和旅游特征,广受消费者欢迎,在旅游消费中成为日益重要的组成部分。
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副巡视员周久财表示,与我国丰富的文化资源相比,旅游演艺的规模种类还不够多;与蓬勃发展的文化和旅游产业相比,旅游演艺的潜力还需进一步挖掘;与日益提升的文化和旅游消费需求相比,旅游演艺水平还需要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