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杭州3月23日消息(记者傅炜如 曹文君)“记忆里家门口的小溪,可以摸鱼、摸虾,还可以摸螃蟹,好像河里什么都有。这两年,记忆里的河流又回来了。”今天是第27个“世界水日”,首次在中国水利博物馆开放的“浙江省美丽河湖展”吸引了不少人驻足欣赏,一张张照片不仅记录着河湖的“蝶变”,也让人打开了河湖的美丽记忆。
浙江“因水而名”“因水而兴”,但也曾一度“因水而困”。近年来,浙江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实施“五水共治”以来,“消除黑臭河”“剿灭劣V类”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浙江河湖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得到了大幅提升。2019年,“美丽河湖创建”也被列为浙江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之首。
长兴县北横港(央广网发 资料图)
5月1日起正式实施《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
记者从浙江省水利厅了解到,2018年,浙江省水利厅启动美丽河湖建设行动,创建了省级美丽河湖30条(个),市级美丽河湖152条(个),通过构建河湖管护新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河长的“管、治、保”职责,打造浙江河(湖)长制升级版,形成了全社会爱河、护河、管河的良好氛围。
今年,浙江将坚持全域创建、协同治水、标准统一、系统治理的原则,高质量、高标准、全域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目标至2022年底,全省90%以上乡镇范围内河湖达到新时代美丽河湖建设标准,基本形成全省“一村一品一水景、一镇一韵一水乡、一城一画一廊道”的全域美丽河湖新画卷,努力在河湖水域监管上再创浙江样本,更高标准、更高水平发挥浙江省江河湖泊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
浙江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蒋如华介绍,今年5月1日,《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将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水域保护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为水域保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建立了多部门联合的监管体系,强化了水域保护规划与区域发展规划的衔接,完善了水域占用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水域保护、进一步发挥水域功能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