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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如何让溺水、交通事故、坠楼远离孩子?

2018-07-26 10:43:47 长沙晚报

  长沙晚报记者 刘琦 实习生 龙美萍

  段先生到现在还无法接受,5岁的孙女芳芳(化名)再也醒不过来了。在5月31日那场意外中,芳芳从望城区富基世纪公园小区43栋22楼楼道间窗户坠落,救护车赶到时,她已没有了生命体征。看着前一天还活蹦乱跳的孩子躺在冰冷的地上,一家人悲痛欲绝。

  今年以来,长沙已发生数起儿童坠楼事故;暑假到来后,未成年人溺水、交通事故发生率上升……孩子放暑假在家,如何让安全常伴他们身边?近日,记者经过走访调查、发放调查问卷发现,部分家长时常“犯迷糊”,安全意识薄弱。

  有一种爱叫做放手,孩子的独立和自理能力要培养;但在安全教育方面,家庭、学校和社会的爱绝不能放手。

  A 一时疏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溺水、坠楼、交通事故……孩子身边究竟有多少伤不起的疏忽亟待填补

  芳芳出事后,段先生自责不已。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就在他出门的10分钟里,独自在家的芳芳走到了公共区域的电梯过道上,等到他返回时,家中已没有芳芳的踪影,只看见过道的通风窗旁摆着一把自己家的电脑椅。“我探头往窗外望去,楼下围满了人,芳芳从窗口掉到了楼下,人已经没了……”至今,这家人没能从悲痛中走出来。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长沙晚报》报道的儿童坠楼事件就有5起。认真审视这些事故不难发现,悲剧往往发生在一瞬间——独处5分钟,孩子爬上了楼道间的窗户;睡醒找妈妈,孩子意外从16楼坠亡……

  暑期到来,学生涉水、游泳行为多了起来,溺水事故也进入高发期和危险期。7月11日,15岁少年小华在宁乡市白马桥水库不幸溺水失踪。经过3个多小时搜救,小华终于被找到,但此时的他早已没了生命体征。附近居民介绍,这是这个水深几十米的水库,1个月内发生的第二起溺水事故。

  一周不到,类似的悲剧再次上演。7月17日15时许,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桥镇槽门湾村3名未成年人意外溺亡。

  除了溺水,暑期还是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的多发期。几天前,7岁女孩丽丽就被一辆公交车夺去了生命。7月20日18时许,雷锋汽车站进站口处,丽丽和家人准备乘车回家时,被一辆刚进站的913路公交车撞倒在地,再也没能站起来。“事发时我抱着孩子走在最前面,丽丽的小姨走在中间,丽丽则走在最后。”丽丽的姨父介绍。

  两个多月前,一辆公交车将骑共享单车的13岁少年吴明撞到,事故致吴明当场死亡。交警部门的调查结果显示,事发时吴明未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公交车司机在右转弯车道直行也是酿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一个个让人痛心的悲剧背后,究竟是谁之过?

  B 家长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暴露出来的安全“黑洞”,体现的是从家庭到社会对未成年人安全保护的不足

  记者向家中有未成年人的家长发放调查问卷,共收回200份有效问卷。问卷结果显示,部分家长的安全意识并不高,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存在缺位现象。也有家长认为,家庭教育只是孩子安全教育的一部分,学校和社会也应承担相应的教育责任。

  问卷结果显示,25%的家长没有对孩子进行过防溺水安全教育;有些家长甚至喜欢带孩子到河边游泳寻求“刺激”;还有家长表示,自己的孩子不会到不安全的水域游泳,这样的教育“没必要”。“培养孩子的风险意识和判断能力比一味地保护更重要。”家住雨花区的李明每年暑假都会带孩子去自己熟悉的乡下河流游泳,在实践中教会孩子如何观察水深、遇到腿脚抽筋等紧急情况怎么处理等。

  在防止坠楼事故方面,80%的家长表示家中的窗户、阳台加装了围栏和防坠落设施。据悉,最新版《住宅设计规范》在保护儿童方面提出了许多要求,对室内防护栏安装也有详细规定。家住望城区富基世纪公园的昌女士家里也安装了防护设施,但她认为,防止孩子发生坠楼事故的关键是家长的有效监护。“上班时间儿子由他爷爷看管,平时我会经常给孩子普及安全知识,并叮嘱孩子爷爷加强看护。”昌女士告诉记者,她在看护孩子时绝不会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孩子的爷爷奶奶安全意识则相对差一些。记者调查发现,“隔辈带娃”已成为儿童监护的主流模式。值得引起重视的是,老年人的身体、精力无法与年轻父母相比,在安全意识方面也较为欠缺,习惯用经验思维考虑问题,稍有不慎易造成“带娃过失”。

  在交通安全方面,问卷结果显示,20%的家长会默许12周岁以下的孩子骑自行车上马路,而这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明显相悖。“孩子虽然没有满12周岁,但身高超过1.5米,骑车技术也不错,上路骑一下应该没什么问题。”填写问卷的邹先生表示。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平均每年有超过1.85万名儿童死于交通事故,这些悲剧至少让5万多个家庭支离破碎。事故背后,往往是孩子交通安全意识的欠缺、家长的疏忽大意和社会的教育缺位。

  据悉,不少国家从立法层面明确,家长监护失职应追责。美国将疏忽照料儿童的行为视为虐童行为,许多州均明确规定禁止将孩子单独留在家中,如发生意外将可能面临责任追究与剥夺监护权的风险;德国、日本则是将父母监护不力致使儿童处于无助状态的行为纳入遗弃罪进行刑事追究。法律专家认为,家事领域并非刑法禁区,监护权的底线在于不能威胁和侵犯孩子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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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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